二、本須知所稱宿舍之種類如下: (一)單房間職務宿舍:供機關編制內人員因職期輪調、職務特別需要, 須於任所居住者申借。 (二)多房間職務宿舍:供機關編制內人員因職期輪調、職務特別需要, 有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或身心障礙賴其扶養之已成年子女隨居 任所者申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