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6 20:3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福建金門地方檢察署檔案開放須知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0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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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須知檔案之定義,係指檔案法第二條第二款所稱「依照管理程序,
    而歸檔管理之文字或非文字資料及其附件」,尚未依檔案管理程序歸
    檔之檔案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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