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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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辦理送入物品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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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中監獄辦理送入物品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2
二、送入之飲食物品依法不得逾 2 公斤,如已超量應即予以退回。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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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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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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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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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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