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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04 16:36
現在位置: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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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修正日期:
民國 99 年 07 月 30 日
11
十一、公務員遇有請託關說時,應於三日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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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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