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務內容 本所延聘之志工依其專長及意願區分為輔導、行政、服務三類。 (一)輔導類志工得就下列事項對收容人予以適切輔導: 1.道德、情操、宗教之輔導。 2.技藝與興趣之培養。 3.新知之介紹。 4.心理及生活困擾之諮商輔導。 5.團體及文康活動之指導。 6.收容人出所後之更生保護協助。 7.其他有關事項。 (二)行政類志工協助各科室行政事務之處理。 (三)服務類志工協助本所為民服務台之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