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9:58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年輔育院才藝班學生作品處理程序
廢止日期:民國 110 年 0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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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才藝課程學生作品之認定應保持客觀公正。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