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民親自到學院申請提供政府資訊者,由警衛室交付空白申請書(如 附件)請其填妥,再陳請主任秘書核定,經依法核准後,交由主管該 資訊之單位準備資料,並由該單位簽請院長核准後,以當天提供閱覽 ,或定期日前來閱覽,或郵寄紙本或電子傳遞電子檔之方式回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