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4 01:36
現在位置:
防止監所受刑人、被告及收容少年紋身措施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防止監所受刑人、被告及收容少年紋身措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1
一、各監所新收之受刑人、被告或收容少年入監、入所時均應實施全身檢 查。不論有無紋身,須記載於紋身紀錄表(如附表)。該表記載之調 查資料,並應附於受刑人、被告或收容少年之身分簿內。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