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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4.01.24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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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監所收押重要人犯注意事項(65.05.03訂定)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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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各監所收押重要人犯注意事項(65.05.03訂定)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2
二、各監所有無側門設置?現有大門側門能否開入囚車,以及其監所門衛 設置與佩帶武器情形,均應查明專案報部。
憲法法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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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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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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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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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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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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