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廢/停
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73
七十三、左列人員得許其進入: (一)因公洽商者。 (二)許可參觀者。 (三)接見收容人者。 (四)佩帶出入監所許可證者。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