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7.27 20:1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62
六十二、炊場管理員應注意炊場整潔,對於食物應保持新鮮衛生。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