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1 23:3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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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停工時,應清點工作器具、並放置於一定處所,如有缺損應查究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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