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31 01:57
現在位置:
廢/停
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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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監所管理人員服勤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31
三十一、有精神病收容人之房舍,應勤加巡視,並將其生活情形隨時陳報 該管長官。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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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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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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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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