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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4.01.24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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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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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6
六、矯正專業人員應不斷充實專業知能,並不定期接受在職訓練,俾能與 時俱進,以確實提升矯正工作之效能。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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