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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4.01.24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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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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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12
十二、矯正專業人員辦理矯正工作時,不得因性別、宗教、種族、黨派、 教育或社經地位等之不同而歧視收容人或有任何差別待遇。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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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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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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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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