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24 01:26
現在位置:
法務部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11
十一、矯正專業人員應共同維護職業尊嚴,不得於收容人面前批評長官或 同仁,亦不得發表有損機關聲譽之言論。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