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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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駐衛警察值勤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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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中分署駐衛警察值勤注意事項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20 日
2
二、執勤人員接班後應先對個人(如警棍、電擊棒、手電筒、哨子等)及 本分署各項安全設備進行檢查,並將交接情形及檢查結果記載於執勤 記事簿備查。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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