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0:3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行政執行處執行事件分案督導考核計畫
廢止日期:民國 101 年 0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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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員:
    1.分案專責人員:秘書室正職人員 1  人擔任,人選由處長指派。
    2.分案督導人員:由處長指派秘書室主管 1  人擔任。
    3.法律諮詢人員:由輪值行政執行官擔任。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