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9 02:33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醫師繼續教育實施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7 年 12 月 04 日
第 10 條
法務部完成第八條積分之採認後,應發給完成繼續教育證明文件。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