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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03:49
現在位置:
廢/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支付審核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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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支付審核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10 月 13 日
5
五、核定名冊:經審查小組審核通過之公益團體及公庫應編列名冊,供本 署檢察官擇定作為指定緩起訴處分金支付對象之用。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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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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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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