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08.15 10:3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緩起訴處分金支付審核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10 月 13 日
10
十、本署得視緩起訴被告支付金額之實際狀況,分次或為部分支付,不受
    申請金額之限制。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