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尿液採集檢驗,試片正面應註明呼號、檢驗日期;背面註記受觀察勒 戒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等基本資料,並請該受觀察勒 戒人於其試片正反面捺指紋確認,由戒護科負責採尿,然後將結果詳 實登載於簿冊,陳送核閱(檢體保存半年自動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