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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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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宿舍管理要點(95.06.02訂定)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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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宿舍管理要點(95.06.02訂定)
廢止日期:
民國 112 年 09 月 05 日
8
八、宿舍經核准借住後即以借用通知單通知借用人,借用人接獲通知後, 應配合總務科簽訂宿舍借用契約並辦理公證等借用手續,公證所需費 用,由借用人負擔,相關手續辦理完竣後,借用人始可進住。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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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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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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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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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5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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