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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5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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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師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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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醫師法
英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4 月 24 日
第 42 條
法醫師受停業處分仍執行業務者,廢止其執業執照;受廢止執業執照處分 仍執行業務者,得廢止其法醫師證書。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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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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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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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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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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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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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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