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9:27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醫師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24 日
第 3 條
中華民國人民經法醫師考試及格,並經主管機關核發證書者,得充任法醫
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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