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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02:04
現在位置:
政府資訊公開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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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政府資訊公開法
英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2 月 28 日
第 20 條
申請人對於政府機關就其申請提供、更正或補充政府資訊所為之決定不服 者,得依法提起行政救濟。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3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0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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