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8:05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屏東監獄及戒治所收容人疾病醫治及處置管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6 年 06 月 06 日
10
十、病患需緊急外醫時,由衛生科通知總務科派遣司機;並立即通知中央
    台調派戒護人員,攜帶必要之戒護器材戒護外醫治療,同時應向長官
    報備。 (夜間:督勤官或值日官;日間:戒護科長或值班科員)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