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3:22
現在位置: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舍房作業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舍房作業實施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年 03 月 08 日
5
五、舍房作業,以不需要動用工具、強力膠等,且不需要廠商經常作技術 指導者為原則。舍房主管得指定專人,負責發放材料、包裝、品檢, 及點交成品或協助技術指導。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