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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辦公廳舍緊急備份鑰匙使用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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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辦公廳舍除各科室自行保管使用鑰匙外,另於門衛設置緊急備份鑰
    匙箱,該鑰匙箱一律上鎖並由總務科加貼封條,非有緊急事故或其他
    特殊事由,任何人均不得擅自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