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2:26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律師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9 月 11 日
第 5 條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其薪資不得低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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