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22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南投看守所大門勤務補充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8 月 10 日
7
七、如遇偶發之聚眾滋事或抗爭事件,應立即報知中央台、科長 (督勤官
    ) 。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