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36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大門勤務補充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大門勤務補充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8 月 10 日
4
四、啟動電動鐵門,應眼同監視,注意安全;如有他監移囚至本所,在囚 車入內後,立即將鐵門關閉;如係移囚至他監所–應待囚犯皆悉上車 ,並獲帶隊官指示後,始可開啟鐵門。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