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4:33
現在位置: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收容人申請寄入郵包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收容人申請寄入郵包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9
九、郵包識別證以一個月(卅日)為有效期限(以寄發時之審查訖章日期 為基準),逾期失效。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