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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1.22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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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收容人申請寄入郵包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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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收容人申請寄入郵包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3
三、寄入之物品、數量、規格與識別證不符者,由收容人自費郵資退回, 牛皮紙帶由總務科代購。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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