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4:15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雜役暨視同作業收容人管理補充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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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南投看守所雜役暨視同作業收容人管理補充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100 年 01 月 01 日
第 2 條
二、調用及不適任轉業、出監等之日期均應登載於圈核簿及雜役、服務員 列管名冊中備查。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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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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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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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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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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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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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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