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審查作業: 補助案件,由本部業務主管單位依各年度施政計畫重點、預算額度、 申請補助之計畫內容、申請單位之執行能力,參酌其服務績效、目標 及預期效益,擬具補助項目及額度之初審意見,簽奉核定後辦理。必 要時,得先由本部派員實地勘查,或舉行會議進行初審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