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3 22:54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臺北少年觀護所招待所借用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26 日
10
十、住宿嚴禁攜入違禁或危險物品,如經查覺,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