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20:42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物品保管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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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物品保管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06 日
19
十九、貴重物品或物品久置易於損壞以及無利用價值之物應宣導收容人寄 回。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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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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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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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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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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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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