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10:21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有限責任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員工消費合作社資源回收專款管理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民國 111 年 12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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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注意事項依據本所「垃圾分類資源回收處理計劃」有關本社所產出
    垃圾資源所得應單獨設立帳戶,由本社負責保管。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