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1:50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預約接見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6 年 12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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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電話預約
(一)預約接見時間:
      1.請於預約接見日之前一上班日完成預約手續。
      2.每週一至週五(國定例假日不受理),上午九時至十二時,下午
        十四時至十七時止。
(二)申請對象及接見次數:
      1.辦理預約接見以收容人之最近親屬(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
        之旁系血親及二等親等內之姻親)及家屬(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二
        三條規定),且曾在本監辦理一般接見一次以上者為限,受觀察
        、勒戒人以配偶、直系血親為限。
      2.接見次數依「監獄行刑法第六十三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
        五十六條」、「戒治處分執行條例第二十二條」、「羈押法施行
        細則第七十二條第二項及第九十三條」、「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
        例第十二條」、「管收所規則第十六條」、及「少年觀護所設置
        及實施通則第二十八條」規定辦理。
(三)電話預約專線號碼:04-23813986 。
(四)電話預約名額為接見日每一梯次二個名額。
(五)每日接見梯次時間表:
      第一梯次  09:00
      第二梯次  09:40
      第三梯次  10:20
      第四梯次  11:00
      第五梯次  11:40
      第六梯次  14:00
      第七梯次  14:40
      第八梯次  15:20
      第九梯次  16:0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