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1:32
現在位置: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親屬同押接見管理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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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看守所收容人親屬同押接見管理要點
修正日期:
民國 109 年 08 月 24 日
7
七、依監獄行刑法及羈押法之規定,接見時予以監看,聽聞接見內容作成 書面紀錄,並以錄影、錄音方式記錄之。 接見過程中發現有妨害本所秩序或安全時,戒護人員得中止其接見。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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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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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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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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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4
立法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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