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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05 03:38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基隆監獄收容人親友辦理接見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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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基隆監獄收容人親友辦理接見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9
九、送入之物品,以收容人日常必需品、食品為限。但受戒治處分人除元 旦、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父、母親節等節日之前一周外,禁止送 入食品。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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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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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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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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