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05 03:23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基隆監獄收容人親友辦理接見應行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友善列印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基隆監獄收容人親友辦理接見應行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5
五、自八十八年七月起,每月第一個星期日全天辦理接見及送物。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