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2 13:46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工友平時考核及獎懲標準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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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工友平時考核及獎懲標準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6 年 01 月 02 日
32
三十二、駕駛因個人疏忽或過失等情節重大而使車輛受損、配件遺失,違 規受罰其維修、新購及罰金等費用,由駕駛個人負責。
司法解釋
0
判例
0
法律問題
0
行政函釋
0
相關法條
0
歷史法條
2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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