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0:29
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基隆監獄志工服務人員實施要點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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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基隆監獄志工服務人員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2
二、志工應本回饋社會、助人為快樂之精神,擔任收容人家屬辦理接見、 諮詢、引導等工作,以落實便民服務工作。
司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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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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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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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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