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0:2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臺灣基隆監獄志工服務人員實施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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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志工應本回饋社會、助人為快樂之精神,擔任收容人家屬辦理接見、
    諮詢、引導等工作,以落實便民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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