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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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第五工場勤務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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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第五工場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
5
五、勤務交 (代) 接時,應將人員、物品進出管制事項及裝備點交清楚, 如遇特殊情事,應登記於勤務交接簿,並當面告知接班人員。其勤務 注意事項請參照法務部頒訂之戒護手冊工場勤務 (第三頁至十八頁) 。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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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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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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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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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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