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舍為新收舍,嚴禁與勤務無關之同仁及收容人入內,因公務入內與 擅自闖入者,均應分別登記於簿冊。舍房管理員平時應深入瞭解收容 人,遇收容人有違規之虞或發生違規事實、情緒不穩、罹患重病、需 外醫等特殊行狀,應填寫通報單逐級陳閱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