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3.04 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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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大門門衛勤務注意事項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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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大門門衛勤務注意事項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03 日
4
四、來賓或長官入門,應查驗身分證明,並注意應對禮節,如為上級長官 或視察人員蒞所,於身分查驗後請其先至行政大樓,並即按電鈴通知 所長 (詳如通報警鈴使用規定須知) ,再以電話回報。
憲法法庭判決
0
司法解釋
0
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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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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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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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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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1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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