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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位置:
廢/停
臺灣臺東監獄泰源分監受刑人評分注意事項(新法)
法條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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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
臺灣臺東監獄泰源分監受刑人評分注意事項(新法)
廢止日期:
民國 94 年 07 月 04 日
4
四、累犯增加責任分數 1/3 撤銷假釋者殘刑部份增加責任分數 1/2,按 比例計算,累再犯亦依犯次、刑期比例換算責任分數。自發現當月起 更正其責任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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