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5:19

法條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臺東戒治所附設法務部矯正署臺東監獄武陵(外役)分監受刑人累進處遇評分要點
廢止日期:民國 109 年 0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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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受刑人入監前在看守所羈押日數過長者,除符合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施行細則第 10 條之規定報請逕編三級外,並依本監受刑人累進處
      遇評分要點第二點所列起分標準增加 0.5  分;刑期三年以上羈押
      日數過長,且行狀良好,但未符合逕編三級規定者,其羈押期間達
      宣告刑 1/7  以上~ 1/6  未滿者,起分增加 0.4  分;1/8 以上
      ~1/7 未滿者,起分增加 0.3  分;1/9 以上~1/8 未滿者,起分
      增加 0.2  分;1/10  以上~1/9 未滿者,起分增加 0.1  分;但
      增加起分後不得高於該級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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